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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宣城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2015〕38号)

发布于:2015/8/30 10:29:10已经浏览:3736次

各县市区教体局、文明办,各市直学校:
    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稳步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宣城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宣城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  晖  市政府督学
            吴胜华  市文明办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天明  宣城中学副校长
成      员:方建福  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许  俊  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科长
            郑林慧  宣城中学德育处主任
            陈传福  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杨先根  市教体局办公室副主任、团工委书记
            杨  庆  市教体局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
二、志愿者队伍(第一批)
1、 张  岚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2、 鲍丽俊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3、 徐万春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4、 龚海霞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5、 李  义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6、 郑林慧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7、 马文虎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8、 刘晓宇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9、 胡星陆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0、王  祥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1、周福琴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2、赵  华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3、沈德贵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4、沈张军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5、马兆军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6、陈  虎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7、李增平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18、刘朝燕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19、武道华  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
三、工作职责
(一)沟通与指导。加强与全国及省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的联系,争取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心理健康辅导站(室)进行业务指导。
(二)培训与辅导。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活动。定期深入各中小学开展面询辅导,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开展以适应性辅导、考前心理调节、挫折防范等系列专题讲座;对心理健康辅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技能培训,开展家长亲子教育策略辅导等;创建QQ群、电话、网络等学生倾诉情感的互动平台;开展其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活动。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            宣城市文明办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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