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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

发布于:2020/4/8 15:51:40已经浏览:64055次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综合研判分析,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通告如下:

4月7日高三年级学生返校,4月13日初三年级学生返校。初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学生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学生返校安排,由各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疫情形势以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审慎研判确定,制定分类分批、错时错峰返校方案,但返校时间不得早于4月20日。高校学生返校,视疫情形势另行安排。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未全部返校前,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线下培训。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皖教工委函〔2020〕43号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我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将分别于4月7日、4月13日返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我省高三初三年级学生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返校前准备工作

(一)合理制定返校方案。各地各校要对照《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四)》,结合实际,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一人一档”要求,认真研制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返校工作方案。方案须经属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实地验收合格,在属地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指导下进行反复推演后,方可组织实施。各市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返校工作方案要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制定并完善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各项制度要明确操作流程、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

(二)精准摸排健康状况。各地各校要在返校前对所有教职员工(含校内相关服务企业员工,下同)和学生近14天以来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等信息进行摸排,精准掌握每个人的详细情况,逐人建立健康档案。按照《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准确确定正常返校人员。对暂时仍不能返校的学生要做好疏导工作及线上学习的帮扶指导,及时消除学生及家长的担忧。对因教职员工不能正常按时到岗有缺口的,要及时进行调配。服从武汉等重点疫区防控规定及安排,不得要求目前仍在武汉等重点疫区和境外的教职员工、学生返校。

(三)充分储备防控物资。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统筹保障力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返校前一周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学校要制定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做到科学使用、专物专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佩戴口罩,每人每天2个。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口罩等物资。学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与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设置完善洗手设施,确保师生流动水洗手需求。

(四)周密部署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培训演练和防控知识普及教育。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分期分批、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组织教育行政部门机关人员、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确保其掌握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应急处置方法、程序、报告内容等。学校要在学生返校前组织教职员工开展疫情防控专题培训,进行应急处置演练。要通过微信、QQ等线上方式召开主题班会,对学生开展返校前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联系卫生防疫、市场监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建立并完善学校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协调专业医务人员、防疫人员定期到校巡诊巡查,确保一有情况能够得到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五)全面完成校园清洁。各地各校要在学生返校前全面完成校园卫生清扫、环境整治和安全排查,对教室、办公室、公共教育教学馆室、食堂、宿舍、厕所、电梯、楼梯和扶手、浴室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检查校园供水设施设备,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实验品的管理。在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配餐单位及人员的全面检查,确保采购食材渠道来源可追溯,索证规范、齐全,从业人员健康。校车运营前后要进行消毒通风,加强对校车司机、随车照管老师等健康监测。

(六)科学做好教学准备。各地各校要有序开展返校前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线上学习质量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评估,精准分析学情,研制返校后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对暂时仍不能返校上课的学生落实“一人一案”,专人负责,制定辅导帮扶方案。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合理分班。疫情防控期间授课教师不变,按照不超过40人组建临时授课班(一个行政班超过40人的分成两个临时授课班),一人一桌,保持合理间距,若校舍确有困难,实行上下午分时授课。以班级为单元,做到学习生活活动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

二、全面强化返校后管理工作

(一)加强封闭管理。学校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进入校园时,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家长及一切与学生学习、生活保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寄宿生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校园,提倡有条件的学校教职员工和走读生进校后完成当日所有教学、工作或学习任务后离校。走读生较多的学校应错峰上下学。校园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接触保持安全距离,互相之间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二)加强卫生管理。学校要逐人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档案,落实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通知家长上学前测量学生的体温,凡有咳嗽、发热等症状一律不得上学,并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每日定时对校园进行消毒,特别是人员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并做好记录。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通风换气。保障洗手设施运行正常、物资齐全。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和清洁垃圾盛装容器。妥善保管消毒剂,避免误食或灼伤等。疫情防控期间,防控指导员、校医、保健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

(三)加强食宿监管。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堂和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餐前要对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必须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取(送)餐方式,错峰分散就餐,就餐保持安全距离,不面对面就餐。学生住宿按照便于管理、相对分散的原则进行安排,寄宿学生必须一人一床,避免头部相对就寝。学生进入宿舍需实名认证、体温检测,不得相互串宿舍,洗漱、洗澡应分散进行。学校要配齐配足宿舍在岗值守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定时巡查宿舍内学生活动、就寝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四)加强路途防控。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争取开通接送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定制专线公交,统一乘车标识,定时定点专车接送,避免学生与其他社会人员接触。鼓励有条件的家长用私家车接送,鼓励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有接送需求的家长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学校要逐人摸排教职员工和学生往返家校交通方式,精准掌握步行、乘坐校车及定制公交和私家车的人员底数。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和违法违规运营车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返校学习后,教职员工及家庭成员、学生及家长不聚会,凡接触境外来皖(回皖)人员、重点疫区人员的教职员工及学生,须第一时间分别如实报告学校和班主任,同时居家隔离14天,无异常后方可返校。

(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学校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课堂教学。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认真上好“返校第一课”,认真组织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教育、战“疫”专题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学生家国情怀、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学生以健康向上的心态、以积极昂扬的姿态投入到正常学习生活。各地各校要扎实抓好控辍保学,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经排查确定辍学的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启动劝返复学工作。

(六)加强请示报告。各地各校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要每日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本校应到校人数、实际到校人数、未到校人数及原因、是否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人员、是否缺乏防控物资等。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专人每日16时前将本市应到校人数、未到校人数及原因、是否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人员、是否有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困难等情况报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办公室及属地防控指挥部。

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指导各地做好高三初三年级学生返校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到“党委政府领导、教育部门实施、其他部门协同、社会各界支持”,统筹抓好返校各项工作。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返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主管责任,积极协调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安全返校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防控工作体系,抓好校园管理、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教育教学生活安排,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家长要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要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如实上报学生健康信息,承担相应监护职责和法律责任,是否如实填报学生健康信息情况将计入学生本人诚信档案。

(三)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学校返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通过实地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落细。各市、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生返校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开展专项督导,确保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安全有序返校。

(四)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各地各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返校准备情况,引导预期,消除疑虑,回应社会关切。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要加强家校联系,科学引导学生和家长履行疫情防控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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